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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一、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 University Fiscal Law Research Center),是2003年12月经北京大学批准成立的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   

    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8人,兼职研究人员40余人。研究人员主要是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法国、日本、荷兰等10余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财税法专家、学者。   

    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办公室。

    二、宗旨与特色  

    中心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立体化平台,提升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培养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后备军,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   

    1.国际化的思维。中心先后主办了“全球化与财税法改革”、首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等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荷兰、日本、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印度、加拿大、韩国、哥伦比亚等国家,以及中国港、台地区和内地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参加了“全球化与财税法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首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上,来自美国纽约大学以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等部门、高校以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150余人围绕当前中美两国共同关心的“中国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以及“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发起创立了“世界税法协会”(ITLA),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日本、韩国、印度、哥伦比亚等近20个国家的顶尖财税法学者为该协会的理事;该协会也是由中国学者发起创立并担任主席的第一个法学类国际学术组织,将对中外财税法学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发挥重要作用。   

    2.定期化的海峡两岸学术交流。近年来,中心先后在内地和台湾召开了四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两岸财税法学者间已建立了定期化、稳定化的交流机制。   

    3.多元化的研究方法。中心强调打破部门法的界限、打破学科的界限,对于财税法进行多学科、多视角、多方法、多维度的立体化研究。

    4.一体化的教育基地。以中心为依托,目前已培养了20余名财税法学硕士和博士。率先在全国开设了税法硕士项目(L.L.M in Taxation)。刘剑文教授与国内80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在刘剑文教授的倡导下,成立了“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和“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生联谊会”。邀请中外知名专家定期举办财税法论坛,目前已经成功举办33期,许多国际一流财税法学者都曾在“北大财税法论坛”上进行演讲,例如,著名国际税法学家、欧洲税法教授协会主席、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Kees van Raad教授,著名税法学家、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税法项目负责人Reuven S. Avi-Yonah教授,著名税法学家、美国威斯康森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Charles R. Irish教授,著名税法学家、日本税法学会会长、日本大学教授北野弘久,著名税法学家、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福家俊朗,荷兰新天地卫星公司(New Skies Satellites NV)税务副总裁Alfred GM. Groenen,著名税法学家、民法学家、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黄茂荣,著名税法学家、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葛克昌等。受教育部的委托,举办了首届“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税法硕士暑期精品课程班”,为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中青年学术骨干。   

    5.立体化的学术交流平台。刘剑文教授创办了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主要栏目包括财税法理论、财税法实践、外国财税法、国际财税法、财税法期刊、财税法著作库、财税法规数据库、财税法案例库、企业税务咨询、财税法学人与研究机构、财税法动态、外国财税法链接等,中国财税法网于2004年3月1日正式开通。截至2005年11月30日,中国财税法网的访问量已超过170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达到2700人次,收录文章近5000篇,财税法著作近20部,总字数近2000万),主编了《财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出版,2002年创刊,目前已经出版7卷,目前已经成为中国财税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刊物,被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著名高校列为法学类核心刊物)、《月旦财经法杂志》(台湾元照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分别以繁体版和简体版出版发行,季刊,2005年6月创刊,目前已经出版3期)和《税法学研究文库》(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已经出版15部,内容涉及税法哲学、税法史学、税法制度学;税收体制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收入法、税收支出法;国内税法、外国税法、国际税法、比较税法等多重角度和层面),这将成为中外财税法学者进行学术交流的立体化平台。   

    6.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心在注重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也关注财税法实践问题。中心特聘请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实务部门的多名专家为客座研究员。   

    7.以课题为核心的研究模式。自成立以来,中心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项目、国家级教材、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开发总署资助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以及全国人大、财政部、司法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委托的10余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理论创新与学术贡献
  

    1.把握财税法的前沿领域,在国内最先倡导和系统论述了税收债务关系说;提出财税法学是综合学科,税法是利益协调之法的主张;强调开展财政法基础理论研究。   

    2.强调在WTO体制下中国税法的三大发展趋势:法治化、国际化和私法化;对中国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税法监督和税收守法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完善对策,为国家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了理论指导。   

    3.提出税收法治是构建法治社会的突破口,强化税收司法是税收法治的关键;我国应在宪法层次确立税收法定原则,以指导税收法治建设。
  
    4.为中国《税法通则》的制定提出了基本的原则框架;为《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及《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提出论证意见。刘剑文教授作为法学界的代表在首次全国人大立法听证会上的发言受到学界和媒体的关注。   

    5.提出财税法学的体系框架,并出版了同名国家级立体化规划教材,该教材被列入高等教育出版社的“高等教育百门精品课程教材建设计划”精品项目;   重构国际税法学体系,并出版了同名教材,该教材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   

    6.注重对财税法学教育体系的研究,提出应构建财税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和法学博士后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财税律师、财税法官、财税检察官、财税行政官、税务师、税务总裁等实务人才培养模式。

    四、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   

    刘剑文,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税法论丛》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总编辑,“中国财税法网”和“中国税法网”创立人,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方首席专家,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开发总署资助项目”中方首席专家,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起草小组顾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委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草案)》起草小组组长。参加了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自1983年以来,出版个人学术专著5部、二人合著3部、主编27部、副主编5部、参编10部,共计50部。另任4套丛书的总主编(共计30部)。任1部国家级教材、4部部级教材的主编,另任2部国家级教材副主编。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税务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

   五、目标  

   我们将努力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建成全国财税法律和政策的智囊团与咨询机构,建成财税法学研究的全国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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